浙江网上职工之家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市场化运作机制 包括 浙江网上职工之家

浙江网上职工之家

2024-07-14 20: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19年8月20日,省总工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这是全国工会系统第一个对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进行专门规定的规范性文件。近日,记者采访了省总工会资产监管部负责人,该负责人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04年3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到省总工会调研考察工作时讲话指出:“工会也要考虑怎么搞好自身建设,对文化阵地建设,一定不要单纯经济观点,一定不要单纯赚几个钱,不能简单的一包了之,或者撒手不管,文化阵地你不去占领,其他的思想必然去占领。要研究一些文化阵地怎么把它利用起来,不仅考虑经济效益,还要考虑它的政治、文化、社会效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对群团组织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最突出的就是增强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党的十九大,把增强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写进了工作报告。

  近年来,全总相继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人文化宫管理的意见(试行)》(总工发〔2016〕21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人疗休养院管理的意见(试行)》(总工发〔2016〕22号)、《关于深入推进工人文化宫、工人疗休养院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总工发〔2018〕28号)、《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通知》(厅字〔2017〕5号)等文件,要求对工人文化宫、工人疗休养院违规出租、承包、委托经营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改。同时,要求同步抓好阵地定位和功能修复,尽快恢复公益服务功能,真正把阵地用起来,特别强调要规范引导合作行为,并对合作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6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司法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职工活动阵地建设意见》(浙政办发〔2016〕125号)。要求各地把职工活动阵地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享受政府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同等政策待遇。各地要增强职工活动阵地的公益属性,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对职工活动阵地的各项事业收入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各级总工会要加强职工活动阵地的经费保障。要坚持公益性定位,将职工活动阵地建成传播党和政府政策、深受职工喜爱的公共服务场所和精神文化家园。

  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我省各级工会相继新建、迁建、改造了一批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同时,根据全总关于工人文化宫、工人疗休养院清理整改工作要求,积极清理回收出租承包项目。总体来看,我省各级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在坚持满足广大职工文化体育、疗休养等方面的需求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工会资产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有效放大了工会资产社会效益。但是,通过清理整改发现,不少地方在推进社会化市场化运作过程中,还存在资产阵地定位不清、公益导向不明、资源碎片利用、纯商业合作、合作过程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会淡化工会资产的公益属性,损坏阵地品牌形象,而且有可能造成工会资产流失。

  因此,省总工会从2017年开始着手研究工会资产社会化市场化运作问题,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意见》。目前,这是全国工会系统第一个探索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文件。

  问:工会职工服务阵地有哪些?

  答:《意见》中所指的工会职工服务阵地,是指各级工会所属的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学校、工人疗休养院、职工服务中心等职工活动场所、服务场所。

  问:什么是社会化市场化运作?

  答:《意见》指出,所谓社会化运作,是指阵地资源来源上的社会化,重点是利用阵地资源撬动社会资源为职工服务;所谓市场化运作,是指资源利用机制的市场化,重点是运用好市场规则,特别是以谈判和契约方式与合作对象明确权利义务、订立或变更合作关系。

  问:《意见》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制定这个《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重在解决当前各级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在推进社会化市场化运作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这些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没有正确处理好工会资产公益性服务性与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关系。因此,《意见》强调,既要吸收社会组织参与阵地管理与服务,又要顺应市场经济规律,正确处理好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公益性服务性与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关系,确保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回归公益、聚焦主业,不断推动工会资产高质量发展。这样做的最终目的,还是想进一步盘活工会资产、激发工会企事业改革动力和发展活力、提高工会资产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工会资产公益性服务性,促进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可持续发展。

  这些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单纯出租、承包、委托经营问题。这三种行为,都是全总明确要求清理的行为。

  二是资产阵地定位不清、导向不明的问题。工会资产是党和政府交付给各级工会组织管理和使用的动产和不动产,主要包括行政性资产、事业性资产和企业性资产。在表现形式上就是各类服务阵地。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工会资产是工会组织依法履职的物质基础,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载体,是服务职工群众的重要阵地,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公益属性。

  三是资源碎片利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各地在社会化市场化运作过程中,没有对阵地功能进行整体规划,各个功能之间,缺乏必要的逻辑关联。

  四是纯商业合作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把阵地资源当做一般的市场交易资源,合作中缺乏主责主业意识,合作项目与阵地职责无关。

  五是合作过程不规范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合作项目决策过程缺乏合规、合理的程序,随意性很大。合同文本对合作绩效、固定资产处置都缺乏明确规定等等。

  问:《意见》的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是依据全总《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5号)以及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人疗养院、工人文化宫、各类职工学校等阵地管理和改革发展的有关文件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加强职工活动阵地建设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25号)等。

  问:进一步规范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意见》明确,进一步规范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省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决策部署,围绕“五力”工会建设目标,积极探索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公益目标的社会化市场化实现途径和方式,用好工会内外两种资源,用好市场机制,形成导向鲜明、运作规范、风险可控的运营模式,努力为促进工会资产高质量发展贡献浙江智慧和样板。

  问: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意见》明确了四个基本原则:

  一是要坚持公益性服务性。工会职工服务阵地是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推进社会化市场化运作要着眼于彰显工会资产的公益性服务性,把服务职工群众、服务工会工作、促进国家公共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要坚持主责主业。工会职工服务阵地是工会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是传递党和政府对工人阶级关心关怀的重要载体。推进社会化市场化运作要始终立足各类资产的功能特点,坚持“以我为主、凸显工会元素”,弘扬正能量,做强做优主业,激发内生动力,利用社会力量,遵循市场规则,为职工提供更多更好的有效服务供给,团结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三是要坚持依法依规。工会职工服务阵地是工会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基本载体,推进社会化市场化运作要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总和省总有关规定来进行,完善决策程序、规范运作行为,确保工会资产安全、保值增值和有效利用。

  四是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和运行是一个持久性课题,推进社会化市场化运作,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同时,注重提高经济效益,培养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发展的内生动力。

  问: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答:《意见》明确了四种主要方式:

  一是对内合作。主要是:工人文化宫、职工学校、工人疗休养院以及其他职工服务阵地之间,要加强资源整合,以共建共享共赢为目标,建立健全长效的业务合作框架机制,形成优势互补、工作联动。

  二是对外合作。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可以与其他社会主体进行项目化合作,合作项目必须是阵地主责主业范围内的事项,以体现服务职工会员、服务基层工会为前提。

  三是承接服务。一方面,工会职工服务阵地要积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趋势,积极承接政府需要购买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要围绕工会中心工作,积极承接工会系统的面向广大职工群众的活动和服务。

  四是接受赞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捐助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和发展。

  除此之外,各级工会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以积极探索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方式。

  问: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负面清单有哪些?

  答:《意见》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规定社会化市场化运作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是不得未经审批或备案即开展运作。根据工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工会资产管理的原则是“统一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阵地开展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基本都是“重大事项”,应该按分级管理要求,进行分级审批和备案管理。

  二是不得开展有损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品牌形象的合作。这一点特别重要,合作本来是一种正向加持,如果走向反面,就是得不偿失。

  三是不得开展与工会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合作。这主要是基于主责主业的角度进行的规定。工会职工服务阵地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服务,任何商业性冲动都是要禁止的。如果阵地确需提供少量配套性质的准商业服务的,应当按照配套性要求限制经营内容。这个配套性要求的基本含义,就是为了使主责主业更好地完成而进行必要的配套。

  四是不得以合作为由擅自输出职工服务阵地品牌。这里的关键词是“擅自”,也就是未经充分研究论证、未经阵地方面许可,合作方就擅自做主,以职工服务阵地品牌的名义进行各种活动。

  五是不得让合作机构使用职工服务阵地的文书、印章、票据和账户等。这主要还是坚持“以我为主”,突出主责主业的重要性,保证工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安全。

  问: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应遵循哪些程序?

  答:《意见》规定,进行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应按照五个基本程序进行:

  一是前期论证。各级工会对本级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事项,均须事前调研论证,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对合作对象的资质、诚信记录、服务品牌和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全面、充分考察评估。

  二是集体决策。各级工会对本级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事项,要在前期论证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党组会、主席会或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审批备案。要严格执行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审批备案制度,凡符合《浙江省工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浙总工办发〔2017〕47 号)、《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资产监管部关于〈工会行政事业性质资产管理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19〕7 号)规定需要审批备案的,均须按要求进行。

  四是协商签约。合作项目要通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开方式确定合作对象。对外合作时,要对工会有形或无形的资产进行评估,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合作合同要明确合作项目内容、合作要求、绩效标准、合作期限、约束和退出机制等内容。对于合作方有前期装修、设备、器材等固定资产投入的合作,要在合同中明确合作终止后这部分固定资产处置方式。合作协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五是考核评价。要建立以职工满意度为核心指标的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对社会化市场化运作项目进行实时评价、阶段评价和终期评价。实时评价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阶段评价不合格、经整改无效的,要终止合作;终期评价不合格的,不得继续合作。

  问:如何保障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有序推进?

  答:《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作为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工会企事业改革发展、构建竭诚服务职工新平台、支撑工会事业长远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与工会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形成班子集体决策、分管领导各司其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实施、工会企事业单位具体落实、其他业务部门支持配合的工作格局。强化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把党的领导融入工会职工服务阵地聚焦主业、规范服务、拓展业务、合作经营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是推动落实公益保障政策。对于各类工会事业单位,要争取在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纳入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序列,落实相应的政策待遇,特别是要推动财政保障人员经费。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努力争取将工会服务阵地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当地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社会发展规划,按照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建设、配置和更新必须的服务内容和设备。努力将各类工会职工服务阵地提供的服务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争取为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开展公益服务的优惠政策。

  三是推进事业单位内部制度改革。健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推进用人机制转换,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实施岗位管理、考核奖惩和人员退出机制。实施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对于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改制的要求需要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要规范进行改制工作,改制后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是加大工会内部投入。各级工会要加大支持力度,将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的人员经费、日常工作经费以及重大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经费预算。通过工会购买服务方式,将工会筹办、适合工会职工服务阵地举办的职工疗休养、文体、宣教、技能培训等活动,优先交给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组织实施。

  五是完善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管理。各类工会职工服务阵地要根据各自功能特点、地区特点和职工实际需求,实施精准供给。要加强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向社会公布服务项目、开放时间、操作流程。服务项目要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价格,对工会会员要明确优惠措施。要运用互联网+,实现工会服务阵地服务网上网下联动。要建立志愿服务机制,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加强阵地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确保参加活动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和阵地设施安全。

  六是加强资产监督管理。各级工会要按照“统一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要强化重大经营决策责任约束机制、风险控制机制、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责任。要实施分类监管,根据各类工会职工服务阵地性质特点,实行以服务绩效为核心、个性化的经营业绩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负责人薪酬挂钩。要建立资产运营状况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实行表格化分析,定期向上级工会提交分析报告。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